兰州新区高层次人才项目扶持补贴
(一)申请对象及标准:
1.经认定的人才设立高新技术类企业(含母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在新区设立独立法人企业或投资重大项目的企业)和科技服务机构(主要开展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省级创新型企业等创新主体培育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合同登记服务等的专业化服务机构,且在新区成立独立法人企业),为其提供不少于200㎡的工作场所,2年免收租金,或给予租金全额补贴。自主解决工作场所的,可参照市场标准提供资助,补贴期限2年,一年一补。对认定为高层次人才设立企业获批高新技术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从次年起进行补贴。
2.经认定的人才实施的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人才创新创业项目。以实际拨付到新区企业(平台)项目资金为基数,分别按照国家级50%、省级40%、市级30%的比例给予配套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需提供材料:
1.场地补贴:《兰州新区高层次人才项目扶持补贴申请表》、工作场地租用合同、收据、企业开户行及开户信息。
2.项目扶持资金:《兰州新区高层次人才项目扶持补贴申请表》、项目立项通知文件、项目资金到账证明、收据、企业开户行及开户信息。
(三)办理流程:
新区组织部会同科技发展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认定,组织部根据认定结果将场地补贴或项目扶持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
点击查看:兰州新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扶持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