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高层次人才建站补贴
(一)申请对象及标准:
1.对设立的院士专家工作站、协同创新基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按照建站类型,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建站经费补助。对院士工作站进站院士及核心团队成员(不超过3人)给予10万元补贴;院士协同创新基地进站院士及核心团队成员(不超过3人)给予8万元工作生活津贴;对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进站博士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的工作生活津贴。以上补贴首次给予50,剩余根据考核情况两年内拨付完毕(优秀按100%拨付、良好按80%拨付、合格按60%拨付、基本合格及以下不再拨付)。
2.对设立的“海智基地”“引智示范基地”,一次性给予3万元的建站经费补助。
(二)需提供材料:
《兰州新区高层次人才建站补贴申请表》、设立工作站(基地)批复、企业银行开户信息。
(三)办理流程:
新区组织部、科技发展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并根据认定结果将建站补贴拨付至申请对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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