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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特检院2022年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甘肃省特检院2022年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31 11:26: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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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甘肃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甘肃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简称:甘肃省特检院)是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是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特种设备甲类综合检验机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

甘肃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甘肃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简称:甘肃省特检院)是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是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特种设备甲类综合检验机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技术服务、相关科学技术研究、标准制修订、作业人员培训考试等工作;承担特种设备安全评价、技术鉴定、事故调查和特种设备相关单位行政许可鉴定评审工作;开展风电设备、节能换热设备质量监督检验工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安全保障。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甘肃省特检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甘肃省特检院2022年度公开考核招聘正高级工程师3名,博士研究生5名,具体专业需求及岗位条件详见《甘肃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列表》。

甘肃省特检院2022年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特检事业,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背科研诚信要求,无失信行为;

3.具有较强的特种设备、风电设备、节能换热设备检验检测相关专业科研水平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4.正高级工程师年龄为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

5.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其他任职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3.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收取报名费,请应聘人员将以下所列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甘肃省特检院人力资源部邮箱。

?邮箱地址:gsstjy@foxmail.com?

?联系电话:0931—2805005

(三)报名材料:

1.填写并提交《甘肃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提交各类证书及科研业绩成果(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正高级职称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代表性科研成果等)扫描件;

3.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4.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甘肃省特检院人力资源部将在3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邮件方式告知初审结果。

(二)资格复审。线上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在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及相关要求通过甘肃省特检院网站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需携带网上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考核。

五、考核时间及方式

(一)考核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分批多次进行考核。

(二)考核方式。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通过应聘人员自述、书面材料审核和现场答辩等方式,对应聘人员学术背景和学术成果、科研经历和科研水平以及适应工作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量化评判。具体时间及考核内容根据应聘情况和岗位需求确定,一般于考核前3天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应聘者本人。

(三)考核要求。按考核指标量化打分评价,实行百分制,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四)成绩公示。考核成绩在甘肃省特检院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体检由甘肃省特检院组织,在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考察由甘肃省特检院组织开展,采取调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对通过考核和体检人员的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廉、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三)公示。通过体检、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甘肃省特检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审批备案。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甘肃省特检院院长办公会议审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后,报省人社厅备案。审批备案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聘用。省人社厅备案后,由甘肃省特检院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2022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博士研究生及毕业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七、人才待遇

(一)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入编、定岗、工资审批等手续,进入甘肃省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甘肃省特检院绩效工资、福利。

(二)按程序办理“陇原人才服务卡”,享受符合《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省委人才小组发〔2020〕5号)规定的引才待遇与福利。

(三)结合院事业发展实际,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安家补贴、科研启动经费、租(住)房补助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与支持,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策,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确定。

八、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相关材料信息不实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及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按照甘肃省及兰州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执行。

(三)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考核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咨询电话:0931-2805005

监督电话:0931-2805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