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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城乡居民就医报销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3-06-16 18:11: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兰州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报销,兰州城乡居民医保哪些可以报销,兰州城乡居民就医报销注意事项

内容简介

兰州城乡居民就医报销注意事项一、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只有在医保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才可以报销,不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我省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可以通过各地医保经办服务大厅,各地医保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进行查询。二、基层首诊

兰州城乡居民就医报销注意事项

一、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只有在医保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才可以报销,不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我省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可以通过各地医保经办服务大厅,各地医保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进行查询。

二、基层首诊、逐级转诊

1.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根据病情应首选到所在地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级医院就诊。

2.因病情需转诊到上级医院治疗的,应按卫生健康部门分级诊疗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到市外就医的,经当地市(县)人民医院或市(县)中医院办理转诊手续,级别越高的医院,报销比例越低。

3.凡是第一诊断符合分级诊疗病种的,原则上须在参保地相应级别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不得越级诊疗。

4.没有办理转诊手续,直接到上级医院或省外就医的,将降低比例报销。

三、异地就医备案

1.城乡居民因异地长期生活居住、务工就业创业、上学、异地转诊等原因,需要到本市以外或外省住院治疗的,应在参保地县区医保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备案后可到异地就医,出院时直接结算,只需缴纳个人自付部分。

2.未备案而自行到外地就医的,不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出院后需持住院手续及医疗费用票据到参保地县区医保局,按当地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四、“一站式”即时结报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医疗费用,在下列情况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报,患者出院时只缴纳个人自付部分。

1.在参保地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

2.办理了转诊和备案手续,并持社保卡在省域内就医住院治疗的。

按照分级诊疗、异地就医备案等规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结算实行“一站式”结算。

五、哪些费用可以报销

政策范围内费用。指《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甘肃省医疗服务设施目录》三个目录中,以下三类费用为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基本医保按政策标准给予报销,其它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1)“甲类目录”的费用;

(2)“乙类目录”费用的90%;

(3)部分药品、医用材料、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床位费)符合相关规定支付标准的费用。

六、不能享受医保报销政策的情形

1.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及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2.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

3.斗殴、酗酒、吸毒等行为所致伤病的;

4.工伤、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医疗事故等明确由他方负责的;

5.出国出境就医的;

6.各种预防、保健、美容、健美、医疗鉴定、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等治疗的;

7.按有关规定不予补偿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