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19 05:27: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兰州低保职工公积金提取,兰州低保职工公积金提取办理指南
内容简介
办理条件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可以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办理材料单位介绍信(托管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托管凭证》)、身份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在配偶名下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可以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单位介绍信(托管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托管凭证》)、身份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在配偶名下的,还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
受理—复核—审批—划款
提取时限:《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有效期内均可办理提取手续。
提取额度:职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正常缴存账户按照账户余额百元取整办理,账户已经封存并且职工本人确认再不发生汇缴的按照销户提取办理)。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上9:00-12:00 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
1、铁路分中心业务大厅(城关区金轮广场187号)
联系电话:0931-4927355
2、兰州新区分中心业务大厅(兰州新区彩虹城)
联系电话:0931-6839099
3、城关管理部业务大厅(城关区金昌北路3号亚太大厦6楼)
联系电话:0931- 8730782
4、七里河管理部业务大厅(七里河区南滨河中路819-843号,百合家园4号2楼西侧)
联系电话:0931- 2313579
5、安宁管理部业务大厅(安宁区建宁西路,兰天公寓斜对面2楼)
联系电话:0931-7650551
6、西固管理部业务大厅(福利路12街区兰欣花园4号商铺)
联系电话:0931- 7588871
7、永登管理部业务大厅(永登县城关镇滨河路1398号)
联系电话:0931-6419372
8、榆中管理部业务大厅(榆中县城关镇栖云南路255号)
联系电话:0931-5232586
9、皋兰管理部业务大厅(皋兰县城广场政务大厅东侧)
联系电话:0931-5726928
10、红古管理部业务大厅(红古区平安广场天健10号楼)
联系电话:0931- 622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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