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07 22:53: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公积金,公积金办理,2018兰州办理公积金业务时不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内容简介
甘肃省中心各业务受理大厅自2018年5月10日起,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业务时,不得要求由办事群众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确需留存复印件的,一律由业务受理大厅负责复印留存,且不得向办事群众收取复印费用。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本站对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网友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kuyisokefu@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猜你喜欢 换一组
热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