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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城乡居民医保停办转移业务受理方式

发布时间:2023-08-01 15:34: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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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兰州城乡居民医保停办转移业务受理方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内转移有以下几种方式:1.城关辖区内参保居民转至省内其他市县,城关区各街道、社区办事服务大厅,或城关区医疗保障局(甘霖大厦9楼居民待遇保障科)办理。2.兰州市区外其他市县转至城关区,在参

兰州城乡居民医保停办转移业务受理方式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内转移有以下几种方式:

1.城关辖区内参保居民转至省内其他市县,城关区各街道、社区办事服务大厅,或城关区医疗保障局(甘霖大厦9楼居民待遇保障科)办理。

2.兰州市区外其他市县转至城关区,在参保地医疗经办机构进行业务办理。

3.兰州市内各城区转移,由参保地医疗经办机构、各街道社区进行转移业务办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停保有以下几种方式:

1.电话停保:停保人可致电城关区医疗保障局居民科进行办理(0931-7821890);

2.现场停保:停保人可到城关辖区内街道、社区办事服务大厅,或城关区医疗保障局(甘霖大厦9楼居民待遇保障科)办理;

3.网上停保:停保人登陆微信公众号《甘肃医疗保障局》服务平台进行申报,办理期限为1-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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