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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公积金政策(最新)

发布时间:2023-11-15 01:33: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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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兰州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公积金最新政策一、取消缴纳门槛2月27日起,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进一步简化灵活就业人员建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资料,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含新市民、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无固定用工单位人员)建缴住房公积金时必须

兰州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公积金最新政策

一、取消缴纳门槛

2月27日起,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进一步简化灵活就业人员建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资料,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含新市民、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无固定用工单位人员)建缴住房公积金时必须提供本市范围内社保缴纳证明的限制。

凡年龄应不低于16(含)周岁,男性不超过60(含)周岁、女性不超过55(含)周岁且未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缴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即可向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正常缴存后与单位缴存职工享受同等权益。

二、可线上办理

兰州公积金中心全面开通“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线上办理渠道,广大灵活就业人员可登录“兰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非缴存户业务”模块及甘肃省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线上缴存登记,真正实现“不见面”开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