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24 23:11: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兰州大修自住房屋提取公积金,在兰州大修自住房屋公积金提取办理指南
内容简介
办理条件在本市大修自住房屋可同时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办理材料单位介绍信、身份证、职工本人或者配偶名下需要大修的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在提取职工配偶名下的还需出具结婚证、配偶身份证)、该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
在本市大修自住房屋可同时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单位介绍信、身份证、职工本人或者配偶名下需要大修的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在提取职工配偶名下的还需出具结婚证、配偶身份证)、该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需要大修的证明或危房鉴定证明、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或分摊到本户的修缮费用清册、收款凭证。
受理—复核—审批—划款
提取时限:以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或分摊到本户的修缮费用付款凭证的日期为准,一年内可以提取,且只能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职工本人和配偶的提取额合并计算,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房屋大修总价(房屋大修总价以职工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或分摊到本户的修缮费用付款凭证金额为准)。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上9:00-12:00 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
1、铁路分中心业务大厅(城关区金轮广场187号)
联系电话:0931-4927355
2、兰州新区分中心业务大厅(兰州新区彩虹城)
联系电话:0931-6839099
3、城关管理部业务大厅(城关区金昌北路3号亚太大厦6楼)
联系电话:0931- 8730782
4、七里河管理部业务大厅(七里河区南滨河中路819-843号,百合家园4号2楼西侧)
联系电话:0931- 2313579
5、安宁管理部业务大厅(安宁区建宁西路,兰天公寓斜对面2楼)
联系电话:0931-7650551
6、西固管理部业务大厅(福利路12街区兰欣花园4号商铺)
联系电话:0931- 7588871
7、永登管理部业务大厅(永登县城关镇滨河路1398号)
联系电话:0931-6419372
8、榆中管理部业务大厅(榆中县城关镇栖云南路255号)
联系电话:0931-5232586
9、皋兰管理部业务大厅(皋兰县城广场政务大厅东侧)
联系电话:0931-5726928
10、红古管理部业务大厅(红古区平安广场天健10号楼)
联系电话:0931- 622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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