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更新至)
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医药技术进步、医疗费用增长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障需求等因素,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
(一)财政补助标准。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为每人每年64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512元,省市县财政按《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医疗卫生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18号)明确的标准分担(见附表)。对于持居住证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各级财政要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实行补助。
(二)个人缴费标准。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为每人每年380元。
附表: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补助标准表
信息来源:甘肃省医疗保障局(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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